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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9/12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