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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仲裁委员会聘请仲裁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9/10/8

聊城仲裁委员会聘请仲裁员启事

聊城仲裁委员会是聊城地区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要求,我会决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聘请新一届仲裁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用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即: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 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10月22日。

2、报名地点: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1209室(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

3、报名方法:凡符合聘用条件规定并热心仲裁事业的人士,均可填写《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科研成果证书、单位推荐证明、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申报材料报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8282068 联系人:杜保军。

详情可登陆聊城仲裁网(www.lcac.org.cn)查询,《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点击下载: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