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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聊城仲裁论坛——《民法总则》解读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7/6/1


    2017年5月28日,第四届聊城仲裁论坛——《民法总则》解读讲座在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担任主讲嘉宾,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孙成文出席活动并致辞,聊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兼仲裁办主任张玉录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担任主讲嘉宾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孙成文出席活动并致辞


聊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兼仲裁办主任张玉录主持会议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孙成文在致辞中表示,民法总则的顺利起草与通过,意味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迈出重要一步,决定了民法典的基调,对整部民法典及各分编的制定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极大地推进了民事立法体系化进程。在讲到聊城仲裁工作时,孙成文指出,聊城仲裁委近年来工作扎实,受案量排名连续几年均位列全省前列、在全国位列第一方阵,希望聊城仲裁委继续努力,为聊城市经济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石宏主任以《民法总则》制定原因为切入点,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发展的历史背景角度讲述了《民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它存在的基础性以及制定的必要性。
     同时,石宏主任从宏观政策、经济发展背景、法律专业角度介绍了《民法典》的编纂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的“起起伏伏”。《民法总则》编纂工作时机的最终成熟有其必须的政策基础、社会基础以及现实意义。

谈到“如何制定一部优秀的、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民法总则》?”石宏主任提到本次《民法总则》的制定,社会各界的期待性高、理论性强,既要回应社会的呼声又要顾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团体的利益,同时也有实践性和政治性糅合其中,这提高了《民法总则》制定的难度,但是法律的制定过程本身就是协调各方、平衡各方、求同存异的过程,《民法总则》历经各个会议的探讨和整合,最终得以出台。

进入《民法总则》法律条文的讲解后,石宏主任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基础、制度基础、人文基础和社会基础,让与会人员了解到一条看似简单的法律条文背后,实则有着复杂的理论基础的支撑。

石宏主任的讲解让我们看到了法律人的严谨,看到了立法者工作的艰辛;通过深入浅出、内容翔实的讲解,让在座的仲裁员、律师、学者对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精神要义,进一步加深对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认识,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分所管委会主任邵雷雷,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主任田耘受邀在主席台就坐。聊城市法制办有关人员、聊城仲裁委仲裁员、聊城仲裁委调解员、律师及各界学者参加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聊城市法制办、聊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北京市京师(聊城)律所事务所协办。